【個人申請】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應考須知(含面試時程)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1-04-16
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
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應考須知及面試時程表
面試日期:110年4月17日(六)、4月1718日(日)
報到地點:本校博愛校區 公誠樓4樓G415教室
面試地點:本校博愛校區 公誠樓4樓G422、G424室
備註:
一、溫馨提醒考試當日請提早出門,避免因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耽誤報到及面試。
二、考生請務必攜帶准考證(未貼照片及黑白列印)並由正門(愛國西路大門)進出,配合量測體溫。
三、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,考試當天親友請勿陪考。
四、報到時,請出示准考證及有效期限內且含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。若經查身分與報名資格
不符者,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異議。
五、建請妥善維護自己的健康,另配合校園防疫,考生一律自備口罩全程配戴應試。
六、本次面試報到室、預備室、面試教室等所有空間,現場皆備有酒精擦紙巾、酒精供考生取用,
請親友們放心、考生亦可安心應考。
七、本校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變措施,請詳閱招生組網頁(請點閱連結)
八、「應考須知」及「面試時程表」(詳如網頁下面附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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